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如果被人起诉了,要多久才会开庭”。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 当您成为某起诉讼的被告时,如果案件被归类为简易程序,需在受理案件后的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并给予对方十五天的回应时间。回应期过后,便可安排开庭,整个审判过程应确保在三个月内结束。
2. 对于标准程序的案件,同样需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并设定十五天的答辩期和三十天的举证期。答辩及举证期限满后,即可开庭审理。这类案件通常在立案一个多月后开庭,审判应在六个月内完成。若案情极为复杂,可向院长申请将审理期限延长六个月。若仍无法结案,可向上级申请额外延期,但总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 一旦组建了合议庭,它应在三天内通知当事人。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在开庭前三日发布通知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若案件为公开审理,还需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件性质、开庭时间和地点。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须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进一步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5. 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