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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询问和开庭的区别

2024-03-13 来源:伴沃教育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二审询问和开庭的区别”。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二审庭询与开庭的区别:二审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均没有新的证据,一般不开庭审理,往往由主审法官询问当事人一些不清楚的案情,以及询问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然后根据一审审理查明的材料和询问的情况,作出判决。

申请撤诉的流程是什么
1、案前撤诉。申请人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后,如果在立案庭决定立案前申请人要求撤诉的,应当写出书面撤诉申请书,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可撤销该申请;2、案后撤诉。申请人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并经审查立案后,如果在仲裁庭没有做出裁决前,申请人要求撤诉的,应当写出书面撤诉申请书,经仲裁庭组成人员审核同意并制作仲裁决定书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批准后,将仲裁决定书送达当事人;3、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按规定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当事人;4、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就同一事项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审撤回上诉的后果如下:(1)申请撤诉的行为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撤诉后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恢复到起诉前的状态;(2)人民裁定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3)诉讼费由原告自己负担,一般会减半收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
(一)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三)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
(四)收到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有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日期。
被告人较多的,可以在开庭前查明上述情况,但开庭时审判长应当作出说明。
第三百一十九条
第二审期间,人民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交新证据的,人民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查阅、摘抄或者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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