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申主香,女,55岁,邯郸市磁县人,主因火焰烧伤双上肢、颈、背部5小时于2011-6-12,23:30入院,诊断为:重度烧伤 T:19% 浅Ⅱ1% 深Ⅱ14% Ⅲ4% 合并右小腿外伤。入院后给予补液、感染等治疗,双上肢创面外敷硝酸银纱布,颈背部外涂磺胺嘧啶银悬浊液。
2011-6-13晨于左膝关节外侧采血送检,化验血生化及血常规。血生化回报K:0.8MMOL/L 梅毒抗体(+)血常规示HGB42G/L HTC13.7L/LPLT 24 *109 /L 化验室考虑血液稀释。随即于9:00左右复查(于右侧股静脉采血),血生化结果回报:K:4.02 MMOL/L NA:130.95 MMOL/L CI:98.82 MMOL/L 总蛋白:45.2G/L 白蛋白:27.4G/L 球蛋白:17.8G/L 梅毒抗体(-)。12:30注射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当日注射狂犬疫苗。
2011-6-14晨于右足采血送检,梅毒抗体(-)。
影响化验结果的因素:
1. 贺斯 追问第一次采血过程,患者液路位于左足内踝,下肢静脉网丰富,贺斯可导致血液稀释,响凝血机制,不排除影响化验结果。
2. 病人原因 ①病人本身梅毒抗体(+),但经复查,只有一次结果是阳性,可排除。②患者年龄大,本院化验室采用的是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梅毒抗体,老年人容易出现免疫功能异常,产生一些针对连接的白蛋白的抗体或一些异常蛋白质干扰检测结果,经复查,只有一次结果是阳性,可排除。③患者患有其他影响化验结果的疾病,如其他螺旋体感染、淋巴肉瘤、糖尿病、肝硬化等可使患者体内含有治疗性抗体,嗜异性抗体,自身抗体,甲胎蛋白等,这些特殊成分在反应过程中有一定的吸附作用,可影响检验结果。经复查,只
有一次结果是阳性,可排除。④患者入院时T.A.T.皮试强阳性(皮丘红肿,增大),不排除集体处于高反应状态,患者体内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一定的吸附作用的成分,导致检验结果阳性。
3. 化验室 ①标本处理不完全,离心分离血清,纤维蛋白未完全析出,容易在板空中形成纤维蛋白薄膜或絮状物,造成洗板时清洗不干净,使吸光度值偏高,导致检验结果阳性。送检的标本中仅该患者梅毒抗体阳性,复查,梅毒抗体阴性,暂排除。②标本被细菌污染 在采集后及分离血清时细菌体内的可能含有的内源性辣根过氧化酶,会对用相应的酶做标记的测定方法产生非特异性干扰,影响化验结果。送检的标本中仅该患者梅毒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阴性暂排除。③检验机器污染标本,本院近期无梅毒抗体阳性标本送检,可排除。
4. 标本 ①标本溶血 胞内的活性酶及具有酶样活性的物质可与底物非特异性结合;HB具有类过氧化物酶的活性,其效应与辣根过氧化酶类似,溶血后反应孔非特异性吸附HB,洗涤是不易洗去,催化底物产生一定程度的显色,使标本吸光度值升高,导致检验结果阳性。该患者标本提示血液稀释,但该患者合并有外伤,且左小腿有皮下淤血,不排除是溶血原因导致检验结果阳性。②标本存放不当 标本存放过久,细菌繁殖,影响检验结果。该患者标本于采样后1小时左右送检,暂排除。③标本污染 患者小腿有牲畜踢伤、咬伤史,不排除局部附着的细菌污染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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