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
一、南昌人才落户补贴怎么领取?
1.申请。个人通过i南昌平台进行网络申报。按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档。
2.初审。审核申报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给予补充申报的时间限定。
3.验证。由市公安局对户籍,市人社局对学历学位或技能证书情况进行验证。
4.通过。申请人可通过i南昌平台查询申报结果。
二、南昌人才落户政策是怎样的?
1、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2、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
三、南昌人才落户优惠条件是。
1.落户奖励: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生活补贴: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且在驻昌企业或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符合相关条件,按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3.创业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可申请30万元
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4.购房补贴: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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