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制度是育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制度。
1、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孕产期的生理健康,确保其在围孕期和围产期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和足够的休息。
2、保障婴幼儿得到必要的照顾,通过父母的休假与公共托育机构共同实现对婴幼儿的照料。
3、保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的收入,避免因生育导致收入来源丧失。
4、避免用人单位责任的畸轻畸重。由社会保险而非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假期津贴,可以减少员工生育给用人单位带来的额外成本,避免用人单位因为更多聘用了育龄期劳动者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助于减少对聘用育龄女职工的顾虑。
5、鼓励父亲更多参与育儿。父母双方共同参与育儿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也可以减少女性受到的就业歧视。让男方享受一定的假期,从经济和文化上都能起到较好的鼓励和倡导作用。
法律依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第三条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将出台重大政策举措。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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